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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榜

即“座位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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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团

    隋朝左右卫诸府、东宫领兵开府置下属组织,有团主一人、佐二人,掌领乡居军户,检查户口,劝课农桑,中后期渐成为里坊组织。

  • 御伯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天官府御伯中大夫属官,正三命。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称纳言上士。

  • 先锋使

    官名。辽置,见“先锋使司”。

  • 郡户曹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户曹主民户、祠祭、农桑”,郡府户曹亦以主民户为主,兼及狱讼、礼俗和祠祀等事。户曹投掾与史,掾见《说郛》五八《长沙耆旧传》,史见于《后汉书·陆续传》。《唐六典》卷三十注:“汉魏

  • 皇木厂监督

    官名。清朝工部皇木厂之主官。掌厂事。顺治(1644—1661)初设,满、汉各一人,由本部堂官委派司员充任,一年一更代。于通州、张家湾各设木厂一。各省委派官员解运木材至厂,赴工部报递批文,工部派人会同木

  • 保学医

    官名。南朝齐高帝建元四年(482)置,属国学,员二人,旋废。

  • 莫府

    官署名。同“幕府”。军帅处理军务之机构。参见“幕府”。将军治所称莫府,也写作幕府。《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附李牧传》:“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注:“《集解》如淳曰:将军征行无常处,所

  • 司法行政部

    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属司法院,掌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一人,下设总务、民事、刑事、监狱四司,分司执掌。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 司法院

  • 昭玄寺统

    官名。见“昭玄寺”。

  • 永兴宫提辖司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永兴宫各地丁户,征调兵丁。永兴宫共设提辖司四处,即南京、西京、奉圣州、平州,皆军政重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