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清浊

清浊

官职制度。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职有清、浊之分,士族高门只出任与自己身分相适的“清官”,寒门则只能任“浊官”。由浊官迁任清官,则可大大提高其社会地位,故当时“其官唯论清浊,从浊官得微清,则胜于转”(《隋书》卷二六《百官志》上)。这一时期仅西魏、北周时官不分清浊。北宋时清流指进士出身及带职人,浊流指恩荫及杂流入仕者。哲宗元祐三年(1088)为甄别资品,寄禄官自朝议大夫至金紫光禄大夫并分左、右两阶,进士出身及带职人,转至左朝议大夫迁左中散大夫,为两阶; 其余人转至右朝议迁左朝议大夫,再转右中散大夫迁左中散大夫,为四阶。其后,以人言省去,不再分清浊。参见“清官”。

猜你喜欢

  • 礼部地租处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收本部所有土地的田租银,随时交付养廉处,以添补养廉之用。本处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二年更换一次,无固定员额。

  • 沙糖局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宣徽院。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掌沙糖、蜂蜜煎造供应及各地进贡果木。置达鲁花赤、提点、大使、副使各一员。

  • 怀方氏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招徕四方邦国之民贡献各地特产。《周礼·夏官》:“怀方氏,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来远方之民,致方贡,致远物而送逆之。达之以节,治其委积

  • 慎刑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方司”,后称“尚方院”,康熙十六年(1677)改慎刑司。掌审拟本府刑名事宜。凡审办案件,笞杖者自行处理,徒罪以上咨送刑部。奉旨交审重案会同三法司定拟题结。设郎中

  • 左射声倅长下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左武伯中大夫左射声率上士属官,正一命。

  • 昭毅将军

    武散官名。明置,武官正三品,升授。武散官名。明置,为正三品升授之阶。

  • 勋二府左郎将

    官名。唐朝左右卫所领内府勋卫二府次官之一,置一员,正五品上,与左郎将同为本府中郎将副贰。

  • 大司农斗食属

    官名,为大司农属吏,因职位低,月俸十一斛。斗食属;斗食级俸的官吏。《汉书·薛宣传》:“(薛宣)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后以大司农斗食属察廉,补不其(县)丞。”参看“大司农”条和《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

  • 集贤殿书院侍读直学士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六品以下为之,曰一人侍读。

  • 柴草部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司农寺钩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