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正
官名。唐置,属舟楫署,掌运漕之事,开元中废,参见“舟楫署”。
官名。唐置,属舟楫署,掌运漕之事,开元中废,参见“舟楫署”。
五代、宋职役名。又称三大户。五代后周时,以百户为团,每团以三家大户轮充耆长。宋初沿置,选乡村第一、二等户充任,维持治安,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神宗熙宁三年(1070)行免役法,改为雇役。行保甲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农寺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以司农少卿领其职。
官名。东汉末孙权置,吴沿之。《三国志·朱治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朱才)少以父任为武卫校尉,领兵,随从征伐。”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朱治传》:“(朱治)子才,素为校尉
清朝官缺之一种。即由八旗充任的武职官缺。如侍卫处、八旗在京各营、各省驻防,以及銮仪卫除汉銮仪使外皆是,由满洲、蒙古、汉军各旗分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鸡人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掌在祭祀时供鸡牲,大祭祀时还掌报晓,下设司鸡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鸡人”。
官名。金置,为器物局的主官,见“器物局”。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左一护军府长官,各置一员,正四品下,掌率本府统军以下侍卫陪从。
官名合称。见“机宜”。
官名。唐代三京府、援三京府所置的凤翔等六府、上中下都督府,均置录事,其职掌同“州录事”,其地位低于司录参军或录事参军。
省行政公署的内部机构。北洋政府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划一现行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的规定,掌理下列各项事务:一、选举;二、公共团体;三、赈恤、救济;四、公私慈善、公益财团;五、征兵、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