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点检雷同官

点检雷同官

官名。宋朝置。南宋理宗时,应试举人私相抄袭,成抄古作,成袭老儒旧文,极多雷同,故于礼部试、国子监解试置。凡雷同试卷,即行黜落。后以贡院参详等官兼任。


科举考试的试务官。宋理宗后在礼部试和国子监解试时各增点检雷同官一人,属贡院。掌黜落雷同试卷。其后因贡院参详等官的兼考校雷同试卷,点检试卷官遂废。

猜你喜欢

  • 河东陕西等处转运盐使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三品。掌措办盐货。蒙古太宗时,以平阳课税所掌盐课。后置立运司,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改为陕西都转运司,掌诸色课税。二十九年,置盐运司,专掌盐课。仁宗延祐六年(1319),定名

  • 翊府左郎将

    官名。① 唐朝十二卫所领翊卫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上。② 唐朝太子左右卫率府所领翊府次官之一,各置一员,正五品下,高宗永徽三年(652)改为左翊军郎,显庆元年(656)复名左郎将。

  • 乡兵

    地方民兵。其成员选自户籍,在所在地集结训练,以为防守。始于后周广顺中。宋因之,一般在数名壮丁中选取一名充当,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定期教阅,教阅时发给钱粮,若干边州乡兵则出自招募,在边地垦荒纳租,守护边

  • 州军府水曹参军

    官名。职主水利。南齐都督府置水曹参军,见《南齐书·百官志》。北魏州军府亦置水曹参军,永平二年(公元509年)因高肇之奏而省,见《魏书·官氏志》。北魏末又复置。

  • 编修中书条例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掌清理中书政务,以为变法之准备,设看详、同看详及编修官。八年罢。官署名。宋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置,掌编修中书条例。八年(公元1075年)罢废。

  • 承宣使

    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改节度观察留后置,正四品,为武臣寄禄阶官。辽朝置左、右承宣使,为内侍省属官。官名。宋徽宗政和七年,改节度观察留后为承宣使,位在节度使之次,无定员,无职任,仅备武官迁移。

  • 狱丞

    官名,汉朝于县设此官,如禄福狱丞、阳翟狱丞,掌狱讼,管囚徒。其后,北齐及唐皆置。《新唐书·百官三·大理寺》:“丞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官名。三国魏于廷尉置诸狱丞各一人,秩第七品,掌

  • 行三司

    官署名。金朝置,掌劝农催租、军需科差及盐铁酒榷等事。宣宗兴定三年(1219)七月,置于汴京东、西、南三路。京东路治归德,京南路治许州,京西路治中京实河南府。以户部侍郎分摄司事,三司使居中总领。

  • 敏安

    蒙古语,意为“千”,或用以简称千户。

  • 仪同府

    官署名。西魏、北周府兵开府府所辖军团一级机构,亦称仪同三司府。置主管将军车骑大将军、仪同三司,简称仪同将军,又设长史、司马、司录,皆六命;中郎、掾、属,皆四命;列曹参军,正三命;参军事。北周武帝建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