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宣抚处置使”。
官名。南诏官,大府主将。
清代勇营兵士名。见“哨”。
官名。民国置,掌管专门技术。参看“技监”、“技正”条。官名。辛亥革命后设置,为委任职技术部员,位次于技正。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规定设置技士的各部其名额如下:内务部十人,财政部六人,陆军、
宋朝贡举考试中的一种仪式。又称唱第、传胪、胪传、胪唱。太宗雍熙二年(985),皇帝亲试礼部奏名举人,合格者分两日宣召,面赐及第,称为唱名。其后成为定制。科举制度中殿试放榜时的一种仪式。见“传胪”。
官名。隋朝左领左右府次官,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掌领侍卫左右,供御兵仗,炀帝大业三年(607)罢。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佐厅长管理本厅事务,厅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
官名。北魏初期置,掌刑案审决。《魏书·刑罚志》说:“魏初刑禁疏简,宣帝南迁,复置四部大人,坐王庭决辞讼,以言语约束,刻契记事,无囹圄考讯之法,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
宋朝光禄寺所属机构。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官署名。宋置,属光禄寺。掌预备膳食荐羞之物,以供太官之用。
即“噶布什贤章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