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理藩院

理藩院

官署名。清朝特设管理少数民族事务之机构。掌管内外蒙古、青海、西藏、新疆及四川土司等地区之少数部族事务,并办理与俄罗斯、廓尔喀等国的交涉、通商及入贡事宜。崇德三年(1638)改蒙古衙门设。以承政为主官,下设左、右参政、副理事官,启心郎等官,专管“外藩”事务。顺治元年(1644)改设尚书等官。十六年改属礼部。十八年仍复旧制,制同六部,并分置录勋、宾客、柔远、理刑四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定制,额设满尚书一人为主官,以左、右满侍郎(亦间蒙古人)各一人,额外蒙古侍郎一人佐之。并特简王、公、大学士一人兼掌院事。下设郎中、员外郎、堂主事、主事、校正汉文官、司务、笔帖式等官分司治事。分设旗籍、王会、典属、柔远、徕远、理刑六司,以及满档房、汉档房、蒙古房、司务厅、当月处、督催所、银库、饭银处等办事机构。所属有内外馆、蒙古官学、唐古特学、托忒学、俄罗斯馆、喇嘛印务处、木兰围场等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置理藩部。


官署名,清置,掌管蒙古、新疆、西藏等地少数民族事务,如部界、封爵、设官、户口、耕牧、赋税、兵刑、交通、会盟、朝贡、贸易、宗教等。其官有大臣、尚书、侍郎、堂主事等。《清史稿·职官二·理藩院》:“理藩院,管理院务大臣。满洲一人,尚书、左右侍郎,俱各满洲一人,额外侍郎一人。其属:堂主事,满档房满洲二人、蒙古三人,汉档房汉军一人。领办处,员外郎、主事,满蒙各一人。笔帖式,满洲三十有六人、蒙古五十有五人、汉军六人。旗籍、王会、柔远、典属、理刑、徕远六清吏司:郎中,宗室一人、满洲三人、蒙古八人……尚书掌内外藩蒙古、回部及诸番部,制爵禄,定朝会,正刑罚,控驭抚绥,以固邦翰。侍郎贰之。”光绪三十二年改为理藩部。参看《清文献通考·职官六·理藩院》、《清续文献通考·职官十二》。

猜你喜欢

  • 慎将

    官名,汉置,掌领兵征伐。《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厌次侯爰类,以慎将元年从起留,入汉,以都尉守广武,功侯。”

  • 敦睦宫南面行宫都部署司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敦睦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敦睦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

  • 兀剌阿臣

    即“兀刺赤”。

  • 监御史

    官名。秦置。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推行郡国制,全国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监即监御史,主监察郡政。西汉初年省。官名。秦置,掌监郡。汉省,丞相遣史分刺州,不常置。武帝元封五年初置部刺史,

  • 书令史

    佐理文书案牍的官吏。魏晋南北朝省、台、府、寺诸官署多置,位次令史(正令史),三国魏、晋、宋、北魏为流内九品官,梁、陈、北齐皆为流外吏职。唐朝尚书都省、六部、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御史

  • 水利司

    官署名。北洋政府北京军政府时期设置,属农工部,掌管全国水利行政事务。以司长为主官,分科情况不详。

  • 三考

    传说虞舜时考绩官吏的制度。每三年考核一次,九年则三考。《尚书·虞书·舜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孔安国传》:“三年有成,故以考功; 九岁则能否幽明有别,黜退其幽者,升进其明者。”

  • 忠武校尉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从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从六品,升授。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七品上称忠武校尉,元、明为从六品升授。见《金史·百官上·武散官》、《元史·百官七·

  • 同佥中政院事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佐官。见“中政院”。

  • 风琴衙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修八音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