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公厅,即厅长之职。
官名。北洋政府设于西北筹边使公署公厅,即厅长之职。
官名。渤海国官,比唐朝尚书右丞。
官名。清朝礼部教坊司之属官。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顺治元年(1644)设,初定十五人,继裁五人。正九品。雍正七年(1729)裁。
官署名。清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于各省布政使司内设财政公所,或名度支公所。所内分科办事,其组织机构各省略有不同,山东布政使司所属的财政公所分设以下五科:总核科:掌复核各科收支款目、册籍,核定后由
见“征收课税所”。
见“阁抄”。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港务局条例》规定,设于各军港(冠以地名),主要职掌如下:一、监理区内海面;二、舰艇进出船坞;三、港内舰艇停泊;四、检查港内
见“十三衙门”。
官名。五代后梁太祖开平三年(909) 置,内皇城诸门各二员,掌把守。
官名。北洋政府置,由台长改称,为中央观象台的主官。见“中央观象台”。
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参见“左士师”、“右士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