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制用语。初为兼官形式之一,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亦称权知、掌知、监知、知某事等。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军、县等地方事务,多用此称,为“差遣”(即实际职务)形式之一。后世遂入衔,成为正式官称。


知字不是官名,也不是官署名,但它与官有密切关系,如“知县”、“知州”、“知府”、“知××”、“知××事”里的“”,是“主持”、“掌管”之义。在此一总说明,在以后的词条中,便不释“”义了。

猜你喜欢

  • 白衣臣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官品令为九品下,太和二十三年官品令无此职。

  • 阳山玛瑙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设于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 归德郎将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五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从五品下。

  • 大官署库

    官库名。清置,见“大官署署正、署丞”。

  • 麽忽

    官名。金朝乣军官员,“详稳”的副职。

  • 直符史

    官名,汉置,为入值郡府的佐吏。《汉书·王尊传》:“五官掾张辅,怀虎狼之心,贪污不轨,一郡之钱尽入辅家,然适足以葬矣,今将辅送狱,直符史诣閤下,从太守受其事。”郡府值日吏。汉置,《汉书·五尊传》有“直符

  • 上都奥鲁提领所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掌理本路人匠诉讼,隶随路诸色人匠总管府,受詹事院札。置提领、同提领各一员。

  • 河东山西等处铁冶都提举司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四年(1267),立西京路洞冶总管府,掌河东地区金、铁等冶炼。七年,罢。十三年,立平阳等路采金铁冶提举司。十四年,罢。其后提举司废置不常。成宗大德三年(1299),置河东山西铁

  • 皂啬夫

    官名。掌管马匹皂隶。战国秦置。《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杂抄》:“马劳课殿,赀皂啬夫一盾。”官名,秦汉皆置,为县中小吏,掌管马厩中的饲养人员:《秦简·秦律杂抄》:“马劳课殿,訾皂啬夫一盾。”注:“皂啬夫,

  • 酒匠

    杂任职名。唐于光禄寺良酝署置十三人,掌酿酒技术。清代光禄寺良酝署亦置酒匠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