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司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矿业经营;八、矿业警察;九、矿业调查;十、地质调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裁撤。
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北洋政府设置,属工商部,其职掌为:一、矿业的提倡和奖励;二、矿权的特许和撤销;三、矿区勘定;四、矿业税;五、矿业诉愿;六、矿业监督;七、矿业经营;八、矿业警察;九、矿业调查;十、地质调查。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裁撤。
官名。见“茶上人”。
领事的办事机关。依照国际惯例,领事馆享有不可侵犯、公用文件不受搜索、不被没收等特权。参见“领事”条。
官名。宋置,为运发使所属,掌粜籴米粮事务。
官名。即户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户部尚书。官名。见“地官”。
辽朝宫中杂役名。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掌寝殿侍候事。例由著帐户充任。
周朝考察核计官吏政绩的制度。《周礼·天官 ·太宰》: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郑玄注: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群吏之治。”
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即京畿道、河南道、江南道、浙江道、山西道、山东道、陕西道、湖广道、江西道、福建道、四川道、广东道、广西道、云南道、贵州道。初制,仅河南、江南、浙江、山东、山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不定期举选,以恩例铨任举人为官。
官制用语。即官吏的任职资历。唐制,文武职事官、文武散官、卫官、勋官皆视为官资。如见任职事官、前资官、常选官属上资,文武散官、卫官、勋官五品以上属次资,五品以上子孙,上柱国、柱国子及六品以下勋官属下资,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