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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勋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简称稽勋司员外郎,明清吏部稽勋清吏司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勋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以科甲出身者注授。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增至三人,宗室、满洲、汉各一人。乾隆九年(1744)皆定从五品。并分掌稽满、汉文职京官之俸禄。宣统三年(1911)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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