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机构。雍正八年(1730)设。掌稽察各部院及八旗办理奉旨特交之事,按时汇奏。同时,负责稽察修书各馆的“课程”。长官为管理大臣,无定员,于满、汉大学士、尚书、左都御史内特简兼充。其下设委署主事一人,行走司官四人,笔帖式四十人,额外笔帖式八人,供事五人,分掌本处事务。宣统三年(1911)与内阁同时裁撤。


官署名。清雍正八年(公元1730年)设置,专掌稽察各部院衙门所奉谕旨特交事件的办理情形,督其限期复奏;各部院已结未结事件,每月稽察存案,年终汇奏一次。乾隆五年(公元1740年)将八旗承办事件及引见官员事件亦交本处督催办理。九年(公元1744年)又将稽察修书各馆事件交本处稽察催办。设管理大臣无定额,简派满、汉大学士及各部院长官数人兼领;下设委署主事一人,由满员充任;行走司官四人,由汉员充任,笔帖式四十人,额外笔帖式八人,供事五人,分掌本处事务。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与内阁同时裁撤。

猜你喜欢

  • 咨议局常驻议员

    官名。清末各省咨议局议员之一种。宣统元年(1909)置。由本局议员按十分之二比例互选,任期一年。除行使一般议员权力外,得常川到局办事,协助议长、副议长处理会期外有关咨询、人民陈述等事宜。

  • 上林苑监左监副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始设于永乐五年 (1407),左右各一人,正六品,与右监副佐监正掌苑囿、园地、牧畜、种植之事,为宫廷提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后与监正不常置,乃以监丞署职。

  • 遣使

    官名。战国置。掌持旌节出使。《韩非子·八经》: “遣使约其行介,县令约其辟吏,郎中约其左右。”

  • 圉人

    官名。省称“圉”。掌养马的小吏。周朝置。④周王室及诸侯官吏。《国语·楚语下》:“鲁圉人��杀子般于次。”韦昭注:“圉人,养马者。”《周礼·夏官》圉人属官有圉人,掌养马刍牧之

  • 土百长

    武职土官名。清制,青海地区置二十六人:设于黄河、大江、雅砻江、澜沧江、怒江各地;西藏置五十二人:分布在喀喇乌苏河南岸各地。

  • 行台

    ①官署名。三国魏置,为皇帝出征时随侍身边临时执行尚书台职权的机构,由尚书台部分主要官员组成,以便皇帝和执政大臣决定军国大事。两晋时不再随侍于皇帝,而由权臣控制,东海王司马越、荀藩、苟晞、温峤、刘裕等曾

  • 王国学官长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学官长一人,唐沿置于亲王府,掌教内人。

  • 五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于五京均置都总管府,属南面京官。有都总管以掌本道军事,兼知本京府事;称为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以同知府事佐之。

  • 临安行省

    见“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 翰林待制

    官名。金置,属翰林学士院。秩正五品,员额不限,分掌词命文字,分判院事,衔内不带知制诰。元沿金制于翰林兼国史院、蒙古翰林院分别置待制,品秩与金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