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法制委员会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
官名。西汉武帝始置,职掌皇帝车舆,入侍左右,多由皇帝亲信充任,秩比二千石。东汉名义上隶光禄勋。三国因之,地位渐低。蜀参用宦者。魏、晋用作加官,与驸马都尉、骑都尉并号“三都尉”,多任宗室、外戚,并奉朝请
官名。①武臣阶官。宋太宗淳化二年(991)置,系三班小使臣。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九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臣阶官名,改忠训郎。② 宦官。宋徽宗政和二年重定宦官名,改内西
参见“南京兵马都总管府”。
免官。《三国志·魏书·陈矫传》:“此自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若臣不称其职,则请就黜退。”
官名。清朝工部、内务府及各王府所设管辖匠役之官。内务府司匠正八品,王府司匠从八品,工部、内务府制造司匠从九品。此外,尚有副司匠、委署司匠等名目。吏员名。清制,内务府营造、广储两司所属造办器物的库作,均
官署名。北宋太宗淳化元年(990)置,掌复审天下大辟狱案,设详复官领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以详复之事归诸路提刑司,刑部不复详复。哲宗元祐元年(1086),刑部复置详复案。
郡分职吏名。汉代置,见《隶释》三《白石神君碑》;又有供曹掾、史,祠仁德掾、史,分别见《隶释》二《华山亭碑》与《隶释》三三《无极山碑》;均为郡国境内祭祀名山大川或先圣先贤庙所专设的掾、史,其职事与时曹相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末年,置顺德、彰德、广平、卫辉、保定紫荆关五铁冶提举司,分掌六千冶户,冶炼金、铁。成宗大德元年(1297),罢五提举司,分立广平彰德、顺德两都提举司,秩正四品,设官四员,直隶中书省
官制用语。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即除去名籍,贬为平民。被除名者,同时附加其他处分,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官制用语,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三国志·魏书·方技·华佗传》:“军吏梅平得病,除
官名。唐德宗贞元十一年(795)置,从五品下,武散官,授归唐少数民族政权将领。武散官名。唐置,专授给少数民族首领,秩从五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