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三旗纳银庄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机构之一。雍正元年(1723)设。掌镶黄、正黄、正白三旗庄地钱粮草束之征收。后改称“三旗庄头处”。
官署名。清置,为军机处前身,掌军政机要。见《清史稿·职官一·军机处》。参看“军机处”条。
官署名。简称草场。北宋置,掌草料储积、出纳等事务。设监官、监门官等。初隶提点仓场所,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司农寺。官署名。简称草场,属司农寺或提点仓场所,设监官、监门官等。司农寺所属有
官名。明初殿庭仪礼司官。洪武九年(1376)始置。一人,正八品。掌赞导礼仪之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官名。北齐置,见“食官署令丞”。
宋代官员注授差遣的方法之一。在任职官任职期满或够一定期限移授其它差遣,称为移注。
官署名。清朝礼部所属之办事机构。由本部堂官酌委所属司员管理库事,无定员。贮藏各省解部试卷,各处交回旧印、封王全册与赏寿民、寿妇缎匹银两等项。宣统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名。西汉时常遣中郎将使匈奴,称匈奴中郎将,作为使节,事讫即罢。东汉建武二十六年(后50),遣中郎将段郴等使南匈奴,授南匈奴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始置使匈奴中郎将以监护之,因设官府、从事、掾史。后徙至
清理藩院内部机构。又名清档房。掌办理藩院奏折并管理本院官员题缺出差之事。设堂主事满一人,蒙古三人;笔帖式满四人,蒙古十人;经承四人。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①负责地方治安之官。五代后唐始置。宋朝置于沿边寨及险要去处,以閤门祗候至诸司使、将军或内侍等充任。另或置同都巡检使,若供奉官以下充任,则不带“使”字。并置巡检都监、巡检使或同巡检使等,若三班使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