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关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一员,形同副监督,裁撤后由地方佐杂官充任委员,分理关务。并设书吏。巡丁等吏役佐关。所辖总口七处,分口五十三处,挂号口二十二处。咸丰九年(1859)改隶总理衙门,设税务司管理税务。监督之名虽存,所掌仅只循例按期向户部奏报征课数目而已。参见“洋关监督”。
官名。清朝户关监督之一。康熙二十三年(1684)设一人,为粤海关主官。派遣内务府包衣充任。掌征纳洋船、夷船及沿海贸捕船通关税,并兼充内务府买办及人参,东珠,玉石等物之发卖。时人视为美差。所属曾置笔帖式一员,形同副监督,裁撤后由地方佐杂官充任委员,分理关务。并设书吏。巡丁等吏役佐关。所辖总口七处,分口五十三处,挂号口二十二处。咸丰九年(1859)改隶总理衙门,设税务司管理税务。监督之名虽存,所掌仅只循例按期向户部奏报征课数目而已。参见“洋关监督”。
官名。北魏置,统方舞郎。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从五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金朝对干办公事官员的称谓。通常不隶属省部,由专掌军资储备大臣委派,从事计本息等事。
官名。西周置。国都成周的太师、周王辅弼大臣。《守宫盘铭》: “王在周。周师光守宫事”,“守宫对扬周师厘。”
官名。同“常任”。西周置。执政大臣。《尚书·周官·立政》: “任人、准夫、牧,作三事。”孔颖达疏: “任人,则前经所云‘常任’,元卿也。”官制用语,即保任某人为官吏。《史记·汲郑列传·郑当时》:“(郑
国民党政府任命人员考试中的一类。包括不属于高等考试和普通考试的各种考试,其情形较为复杂。按考试程度说,有的高于高等考试,例如县长考试,因为其资格比高等考试更高,不能列入高等考试的范围;有的程度虽与高等
清末工巡总局所属机构。内部设事务科、巡查科、各段。掌内城分巡之事。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官名。北齐太庙署令所属,掌五郊群神事。
官署名。金朝置。掌铸造钱币。世宗大定二十年(1180)由代州钱监改名。设钱监、副监、丞各一员,以州节度同知、观察判官兼领其事。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八镇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二班,止授予在京师任职之官。普通六年(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三十二班。陈拟二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