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储司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1658)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粮石之出纳,入则储仓,出则口粮俸饷。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1658)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粮石之出纳,入则储仓,出则口粮俸饷。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见“掌书”。
官署名。清朝总管宫廷事务之专门机构,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顺治(1644—1661)初设,十一年(1654),以十三衙门取代之,十八年复设,遂为定制。总掌上三旗包衣之政令与宫禁之治理。具体负责宫廷
契丹部族名。天赞元年(922),辽太祖阿保机以迭刺部强大难制,遂析为五院、六院两部,各设夷离堇以统之。会同元年(938),辽太宗更二部夷离堇为大王。六院部在朝又称南大王院。六院部大王及都监春夏居泰德泉
九种官职。汉刘向《说苑·君道》:“当尧之时,舜为司徒,契为司马,禹为司空,后稷为田畴,夔为乐正,倕为工师,伯夷为秩宗,皋陶为大理,益掌禽……尧知九职之事,使九子者各受其事,皆胜其任,以成九功。”参看
简称“试御史”。明朝任官制度中的一种试职。入都察院为监察御史的官员,先以试职的身分在院工作一年,以熟悉政务,并听本院考察其品行才识,堪用者乃实授,故名。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一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刑部之事。
官场用语。唐、宋贡举考试的一种仪式。凡试进士日,于考场厅前设香案,知贡举官等照规定仪式而拜,举人答拜,然后下帘幕,出示试题,进行考试。
官名。北齐置细作署,掌精美器玩的造作。属太府寺,设令及丞为正副主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掌皮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伯王即霸王。《汉书·项籍传赞》:“然羽非有尺寸,乘势拔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兵灭秦,分裂天下而威海内,封立王侯,政由羽出,号为伯王。”注:“伯读曰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