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置,以使臣充任。参见“都监”。
① 唐、宋太子太保、太子少保之别称。②清朝对太子少保之称呼。雍正 (1723—1735) 后不立太子,而保留太子傅保之名,作为大臣及有功者之加官与赠官,有衔而无实职,然仍视为荣典。大臣多以庆典而得太子
阶官名。金教坊二十五阶之第十九阶,秩正八品下。元十五阶第十阶,正七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下,称协乐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民国二十五年(公元1936年)七月二十五日行政院公布《各级警察机关编制纲要》规定各省省会地方应设省会警察局,受省警务处或民政厅的指挥、监督,掌省会警察事务。依照同年十二月二十六
官名。南齐置,掌管含德殿事务。苟励曾任此职。见《南齐书·张欣泰传》。
女官名。南朝宋后宫置,五品,无定员。掌清商乐。见《宋书·后妃传》。
官署名。明朝五军都督府之后军都督府的省称。
官署名。南朝梁、陈指非宗室者担任的持节都督之官府。其府属有长史、司马、中录事、中记室、中直兵参军,录事、记室、中兵参军,主簿、诸曹参军、行参军、长兼参军,参军督护,功曹督护等。
百代之王,总指前代帝王。《荀子·不苟》:“百王之道,后王是也。君子审后王之道,而论于百王之前。”《汉书·武帝纪·赞》:“汉承百王之弊,高祖拨乱反正。”
官名。金置,见“登闻鼓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