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牧副使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群牧司置,以閤门使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群牧司并入太仆寺,使名遂废。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为次官。金朝为从六品。
官名。见“群牧司制置使”。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三年(1000)群牧司置,以閤门使以上及内侍都知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群牧司并入太仆寺,使名遂废。辽朝七处群牧司皆置为次官。金朝为从六品。
官名。见“群牧司制置使”。
官名。西周置。春秋战国及后代沿置。国君辅相称太傅、少傅,太子辅相多称太子太傅、太子少傅。汉朝太子少傅和诸侯王国亦省称傅,分别参见各条。魏晋诸王及侯国亦置。宋朝为亲王府官,虽有其名,然未尝除授。明朝初年
有爵命之家。依其爵位等级,享有一定的优待或特权。《汉书·食货志》:“令命家田三辅公田。”颜师古注引韦昭曰:“命谓爵者,命家,谓受爵命一级为公士以上,令得田公田,优之也。”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掌奚六部贵族子弟之从军者。设详稳等职。
官署名。清朝末年各省置谘议局,由人民选举议员,参议省政,为省议会的预备。见《清史稿·职官六·资政院》。
官名。周朝置。酒官之长。《礼记·月令》:“乃命大酋”。郑玄注: “酒熟曰酋。大酋者,酒官之长也。”官名。1、酒官之长。《礼记·月令》:“仲冬之月……乃命大酋,秫稻必齐。”注:“大酋者,酒官之长也。”2
官名。清朝同知之一种,为厅之长官,掌厅事。清制,直隶厅或厅之长官,分设理事同知、理事通判、抚民同知及抚民通判。属同知者,正五品; 属通判者,正六品。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属奉天府。员额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属社会部。其主要工作在于执行《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即管理各种人民团体,如农会、工会、商会、渔会、教育会及自由职业团体等“职业团体”,和其他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分者有直隶之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之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之德州、东平等十一州、县,江南之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之佐贰、首领官。虽属腹俸,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
猛毅、猛烈、猛威、猛锐、猛震、猛进、猛智、猛武、猛胜、猛骏等十号将军的合称。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525)置,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班。陈改为拟六品,比秩千石。十位带“猛”字的杂号将军名的合称,南北朝
官名。战国置。掌冶铸的工官之长。《左官鼎铭》: “十一年十一月乙巳朔,左官冶大夫杕命(? ),冶喜(? )铸贞(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