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林良医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翰林医官使置,后定为正七品。
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还有翰林良医、翰林医正、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皆为内侍医官,承诏视病。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翰林医官使置,后定为正七品。
医官名,也是医官官阶名。宋代医官除翰林医官外,还有翰林良医、翰林医正、翰林医效、翰林医痊、翰林医愈、翰林医证、翰林医诊、翰林医候、翰林医学,皆为内侍医官,承诏视病。见《宋史·职官九·医官》。
官名。南朝梁置,属东宫导客局。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宋朝始置。初为太学职事之一。仁宗时,选差学生充任。神宗熙宁四年(1071)选上舍生分经为之,每经二人。熙宁末年,始正式命官充任,并仍参用学生,遂有命官学正与职事学正之别。命官正九品,三年一任。南
官名,汉置,为左、右二丞之合称,俸四百石,掌录文书期会(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尚书左丞”和“尚书右丞”条。
官长,掌民事。《左转·昭公十七年》:“自颛顼以来,不能纪远,乃纪于近。为民师二命以民事,则不能故也。”疏:“天瑞远,民事近,为民之师长,而命其官以民事,则为不能致远瑞故。”
北洋政府时期县知事选任的方式之一。其时县知事的选任,除经考试及格者外,亦有经保荐后在内务部注册而任用的。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二月二日公布的《知事任用暂行条例》规定,被保荐者须有政治学识的著
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使奋威大将军刘信击杀刘望于汝南,并诛严尤、陈茂。”
官署名。宋置,属都商税务司。有汴河上锁与汴河下锁,掌征收汴河中舟船木筏通行税。
官署名。清朝盛京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之一。顺治十五年(1658)置。设郎中一人为主官,下设员外郎二人,主事二人,笔帖式若干人,皆为满员。掌粮石之出纳,入则储仓,出则口粮俸饷。
官署名。即殿中省尚衣局,唐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衣局。参见“尚衣局”。官署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尚衣局为奉冕局,尚衣局奉御改称奉冕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
爵位名。春秋时齐庄公置勇爵,《春秋左氏传·襄公二十一年》:“庄公为勇爵。”注:“设爵以命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