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方清吏司郎中
官名。简称职方司郎中。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郎中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补授。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雍正五年(1727)增至七人,满洲五人,汉二人。满洲郎中初定为三品官,乾隆九年(1744)满洲、汉官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简称职方司郎中。明清兵部职方清吏司主官。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职方部郎中设,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兵部职方司亦设一人,皆正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郎中一人,以科甲出身者补授。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雍正五年(1727)增至七人,满洲五人,汉二人。满洲郎中初定为三品官,乾隆九年(1744)满洲、汉官均为正五品。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军事编制。明洪武 (1368—1398) 中始置。初置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十二卫: 锦衣卫、旗手卫、金吾前卫、金吾后卫、羽林左卫、羽林右卫、府军卫、府军左卫、府军右卫、府军前卫、府军后卫、虎贲左卫。永乐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二十二年(1389)改刑部总部而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六人。二十三年改置河南部等十二属部,遂罢。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亦称“南府”。始于遥辇时期,由遥辇八部中乙室、楮特、突举三部组成,乙室部为核心。太祖继位以后,以耶律欧里思为南宰相,领南府三部。南宰相府成为常设机构,分理全国政事。圣宗时,南府
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由吏部发出除书,并送达受任者。在吏部留有底案。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放传》:“正始元年 (240) ,更加 (刘) 放左光禄大夫,(孙)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 亦常用为
官库名。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改封桩钱物库置,属尚书省左右司,掌收储江南、荆湖、福建、成都府诸路运至京师之封桩钱物。
清代知县幕宾名。掌理征收核算。
唐制,除受四品以下,五品以上官称制授,见《资治通鉴·唐纪》“景云元年”条。
官名。清朝八旗组织中基层编制单位的副长官,位佐领之下。亦为骁骑营之下级武官。满语称为“分得拨什库”。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骁骑校。每佐领下设一人,计满洲六百八十一人,蒙古二百零四人,汉军二百六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文宗天历元年(1328)十二月,分掌钦察军士,隶大都督府。置营于文安(今属河北)。设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行军千户所九翼,屯田千户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