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良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十月,夏国遣“芭良嵬名济等进助山陵礼物”。芭良为嵬名济的官称。
西夏语官名。西夏置,职掌不详。《宋史·夏国传下》记元丰八年(公元1085年)十月,夏国遣“芭良嵬名济等进助山陵礼物”。芭良为嵬名济的官称。
官名。北齐始置,协助四门博士教授四门学生,员二十人。隋初沿置,员五人,从九品,文帝开皇十三年(593)罢。唐国子监四门馆置三至六人,从八品上,职掌如故。学管名,清朝置,三人,正八品上,掌佐博士教授学生
官名。宋朝国信所属官,负责祗应具体事务。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置,以替太子中舍人之职,员一人。咸亨元年(670)中舍人复旧,遂别自为官。员五人,掌侍从翊养,职比谏议大夫。正五品上。仪凤四年 (679)增为十人,以诸王之子任之。睿宗景
即“骑兵郎”。
官名,汉置。属虎贲中郎将,俸比六百石,掌值班虎贲,朝会在殿中。见《后汉书·百官志》。
官名。元代于诸路总管府分设织染杂造二局,织染局置局使、副使各一人;杂造局置大使、副使各一人。明代并织染杂造为一局,隶于府、州。王圻《续文献通考》记其职掌为“典织造。凡钱币有常数,丝与练染之费,并给于府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得设地方法院分院。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而组织较简单。分院亦置院长,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
官名。尚书省仓部曹长官通称。三国魏始置,亦称仓部郎中,资深者可转侍郎,六品,秩四百石。隶度支尚书。两晋南朝沿置,宋六品; 梁侍郎六班,郎中五班; 陈侍郎、郎中并四品、六百石。北魏前期仓部曹置尚书,郎居
即“断事官”,见“札鲁忽赤”。
官名。元朝山北东西道提刑按察司长官。参见“提刑按察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