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任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 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各部总长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如各部的科长、各省的县长属之。荐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又分为十二级。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 属于各部或直属各部总长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各部总长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执行。国民党政府规定由主管长官呈荐任命者为荐任官,如各部的科长、各省的县长属之。荐任官按其薪俸的不同,又分为十二级。
官名。清末度支部漕仓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理本司事务。
职官封号名。西夏朝设。授七品。又称武孝恭敬东南姓关上立土,下有功障、禄召等数种。
官名。汉置,为“绣衣直指”、“直指使者”、“直指绣衣使者”的简称,三者名虽不同,实为一官,掌讨奸猾和治狱。《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侍御史有绣衣直指,出讨奸猾,治大狱。武帝所制,不常置。”《
官名。辽、金都元帅府长官。金从一品。元初诸将仍沿用此称,无定制。世祖以后,置宣慰使司兼都元帅府,以宣慰使兼都元帅,从二品。官名。唐以舒王谟为荆南等诸道行营都元帅,都元帅自此始,为实掌兵权者;唐末以此授
清朝盐场管理灶丁之职役。雍正六年(1728)初设于两淮,掌查核灶户煎盐之多寡,使其尽入商垣,以杜私盐。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十月,由大都(今北京)至中滦(今河南开封北)、中滦至瓜州 (今江苏扬州南) 分设南、北都漕运使司。北司称京畿都漕运司; 南司称江淮都漕运司,亦称江淮漕司、江淮漕运司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行政长官,以郎中以上官充任。府尹阙位时则置。
亦作伍佰,汉朝官府执役者,官员出行时充作前导,文武官员因职位不同,人数也不等。据《后汉书·舆服制》璅弩车前伍佰,公八人,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皆四人,四百石至二百石皆二人。三国蜀、晋及南朝宋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要司次官,佐司要下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见“司要下大夫”。
见“南京转运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