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办事机构之一。位于京师东长安门外御河桥侧,为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设监督一人管理。下设大吏四人,小吏八人等员分办馆务。另设捕盗章京一人,由步军统领衙门派充,专司保护蒙古人
满语官名。武职。汉译为“侍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钟磬中士”。
①大乐正、大司寇、司市合称。见《礼记·王制》。②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合称。③司马、司徒、司空合称。见《左传·昭公四年》。④指齐国军队中执掌鼓、金、旗以发布号令的三种官。见《管子·兵法》。⑤管理农、商
官名。明朝设此官,为知府内部直属的低级事务官,从九品。清初也设此官,后废。见《明史·职官四·府》、《清史稿·职官三·府》。官名。明清时知府衙门所属有检校一人,明代属照磨所,清代仅设于江宁府。掌检校文书
官名。① 《周礼》天官冢宰属官。下大夫爵。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后宫内政令,凡祭祀、宾客、丧事等王后宫内事务,赞王后行礼事。管理宫内货贿,以供王后及六宫财用。② 女官。宋朝尚书内省属官。徽宗政和三年(11
官名。即关尹的属下“侯人”,负责整治道路及迎送宾客。《周礼·夏官·候人》:“候人,各掌其方之道治与其禁令,以设候人,若有方治,则帅而致于朝;及归,送之于竟。”方治:指其方有因国事而来的人。竟:同境。《
三国魏所置尚书郎官名。六品。官名,三国魏置,掌屯田政令。《文献通考·职官考·工部尚书》:“屯田郎中一人。”注:“汉成帝置尚书两人,其一人掌户口垦田,盖尚书屯田郎之始也。至魏尚书有农部郎,又其职也。”
官名。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置,汉缺,秩正四品。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定府丞兼提督学政,掌盛京、吉林学校的的政令,主管奉天考试之事,按期岁试、科试,考取各地文武生员;并管理盛京宗学、觉罗学、
官制用语。凡官员因丁忧或受处分,自开缺之日,停给俸银,称住俸。又,京官外出公务,其原俸仍由京城支领,本人在外另得俸饷,称“行俸”,亦名住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