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字学教授
学官名。元置,(1)设于诸路蒙古字学,员额一人,秩正九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颁行八思创制的蒙古文字。七月,于诸路置蒙古字学,招收生徒学习蒙古文字。八年(公元1271年)又规定学生员额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诸路蒙古官员子弟均可入学,生徒可免除本身差役,学习期限二至三年,期满考试中选者酌授官职。回回、畏兀、党项人愿入学者,不在额设之数。(2)蒙古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之下,一般均辖有教官二名,一为蒙古字学教授,一为儒学教授。
学官名。元置,(1)设于诸路蒙古字学,员额一人,秩正九品。至元六年(公元1269年)二月颁行八思创制的蒙古文字。七月,于诸路置蒙古字学,招收生徒学习蒙古文字。八年(公元1271年)又规定学生员额上路三十人,下路二十五人。诸路蒙古官员子弟均可入学,生徒可免除本身差役,学习期限二至三年,期满考试中选者酌授官职。回回、畏兀、党项人愿入学者,不在额设之数。(2)蒙古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之下,一般均辖有教官二名,一为蒙古字学教授,一为儒学教授。
东宫侍从武官,职掌略同冗从仆射。南朝宋初置,员七人。梁、陈沿置,员一人。梁五班; 陈七品,秩六百石。东宫武官名。见“太子二将”。
官之属员。《管子·七法》: “货上流则官徒毁。”
官名。明清顺天府之主官。掌府事。明永乐十年(1412)设,一人,正三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一人,品秩、职掌一如明旧。官名。明清两代建都北京,京师政区为顺天府,主官为顺天府尹,秩正三品,掌京府政
官名。清末法部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一人,从一品,特简。掌总理本部事务,监督所属各官。宣统三年(1911),改为大臣。官名。清末置,为法部的长官,见“法部”。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官署名。秩正四品,隶内正司,掌皇后汤沐邑赋税、民匠、属民,设于武宗至大四年(1311)。置都提举一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二员。下辖五处长官司,秩正五品; 提领所十,秩正七品,分掌各地赋税属民。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二人,正三品,简任。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总管馆中一切事宜。
官署名。亦称八作司。元朝置,隶大都留守司,秩从五品,掌都城诸制造。置达鲁花赤、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
官名。元置,为内藏库的主官,属太府监。见“内藏库”。
即“北院梯里己”,太宗会同元年 (938)改称北院司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