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
官署名。金朝七盐使司之一。掌食盐产销。设在北京。行盐地面为本路及临潢府、肇州、泰州及接壤处。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五品、正六品。下设判官、管勾、同管勾、都监、同监、知法等官。北京盐旧课收二十一万三千八
即“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①乐官之长。相传尧时已置。春秋战国沿之。分大、小乐正。属员有太师、瞽工等。《左传·昭公二十八年》:“昔有仍氏生女”,“乐正后夔取之”。《吕氏春秋·孟春》:“命乐正入学习舞。”高诱注:“乐正,乐官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置。见《隋书·百官上》。
指边境上少数民族小国的国王。《后汉书·百官志》:“四夷国王,率众王,归义侯,邑君,邑长,皆有丞,比郡、县。”
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名。亦称“如本”。清朝西藏地方武官之一。隶于戴琫,分掌各城典兵之事。设五品官十二人。每人辖甲琫二人。遇有缺出由甲琫升补。
参见“外委”。
做官。《左传·闵公元年》:“毕万筮仕于晋。”《论语·子张》:“学而优则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