袭封
清制,凡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缺出,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骑射、满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引见钦定,承袭爵位,称为袭封。
清制,凡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缺出,由宗人府选其子嗣内才智、骑射、满语优者数人,无论嫡庶,引见钦定,承袭爵位,称为袭封。
官名。西汉鸿胪有主簿,后代因之。隋初,鸿胪寺置主簿。唐初沿置,员二人,正八品。太宗贞观(627—649)中减一人,改从七品上,负责掌印及勾检稽失。北宋前期,用为文臣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指御史。《新唐书·元稹传》:“宰相以稹年少轻树威,失宪臣体,贬江陵士曹参军。”
官名。北洋政府时期总统府设置,掌接待、传达之事,其机构称承宣司。
官名。隋于内侍省置掖庭局,设令、丞各二人。炀帝改内侍省为长秋监,掖庭局改为掖庭署,参用士人。唐复为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籍,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监作四人,
唐朝宰相轮番执政事笔,主持政务,肃宗时每人十日,德宗时每日一人。后以轮值主政称当笔。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职官表》说:“戏马无考,疑亦台观之名。秩三百石,第九品,属钩盾令。”
官名。北洋政府始置,为特别部员。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 农林部设视察八人,为特别部员。全国水利局等也设视察二人。国民党政府也在内政部设视察十人至十六人;在教育部设视察员十六至二
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五十人,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
官名。明宣德中置,见“督运侍郎”。
官名。太平天国置北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北王府,每部六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共三十六人,其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六部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