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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一至三人,承县知事之命视察全县教育事务。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属县劝学所,员额一至三人,承县知事之命视察全县教育事务。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主客郎”互称,为尚书省主客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司蕃郎置,为礼部主客司长官,员一人,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主客大夫,咸亨元年(670) 复故。五代沿置。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土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作罇、彝、簠、簋等器。下设陶工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亦称“藩司”,或称“方伯”。明清各直省承宣布政使司之主官。掌一省之政令与财赋之事。明洪武九年(1376)设,一人,秩正二品。十四年增设左、右各一人。二十二年定秩从二品。宣德三年(1428)定十三
对帝王恩典的尊称。《后汉书·班超传》:“妾同产兄西域都护定远侯超,幸得以微功特蒙重赏,爵列通侯,位二千石。天恩殊绝,诚非小臣所当被蒙。”
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掌贵赤军人万名,扈驾出入。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八千户所。置营于檀州(今北京市密云县),衙司在大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秩正四品,隶宣政院。置官同“大都规运提点所”。官署名。见“大都规运提点所”。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满洲官缺。专指为有满洲旗籍身分之官员所设额缺。京官除顺天府府尹,府丞、奉天府府丞,京府、京县官及司坊官无满洲缺外,大学士以下,翰林院孔目以上皆有之。奉天府府尹、奉锦山海道、吉林分巡道
又作“官吏”。战国秦国官府掌文书记录的小吏。《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于集贤院,备皇帝咨询。秩正九品,员额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