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官署名。民国置。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设于各省会、各行政区、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人口稠密、工商业繁盛的地方,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
官名。清朝圆明园护军营之职官。掌章奏文移事务。额设二人,正三品。由总统大臣于现任总管内拣选引见充补。
官名。汉代少府所属太医令之下的御医之一,见《汉书·霍光传》。颜师古注:“乳医,视产乳之疾者。”
历朝对因罪、因过革职归旗或四籍住闲官官之称呼。
官署名,秦称典客,汉景帝中六年更名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鸿胪,王莽改称典乐,东汉仍称大鸿胪,其长官也称大鸿胪,为汉九卿之一,俸中二千石;副长官为丞,比千石。西汉时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及
官名。北魏前期置。统兵,地位在都将之下。《魏书·周观传》:“(观)以军功进为都副将,镇方中。”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及二十三年职员令皆未载。武官名。北魏诸镇均置都副将,为都大将的副职,亦往往加持节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膳监”,顺治十八年 (1661) 改“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 (1677) 改都虞司。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官兵俸饷、赏恤的稽核,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此
官署名。御史台属曹之一,南朝宋太祖元嘉(424—453)中改内左库曹置。设侍御史。掌厩牧、牛、马、市租。
①周朝王畿内行政区划名。五百家为一鄙。《周礼·地官·遂人》: “五鄙为鄙。”② 周朝王族子弟和公卿大夫的食邑、采邑。《周礼·天官·大宰》:“以八则治都鄙。”郑玄注: “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
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监狱事宜。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省政府。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五月十三日行政院公布的《省水利经费保管委员会组织规程》,该会掌水利经费的筹备及保管,水利经费用途的监督及水利经费预算决算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