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命
见“诏”①。
见“诏”①。
官名。东汉末曹操丞相府置,法曹属吏。卢毓曾任此职。见《三国志·卢毓传》。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吏,掌议论罪法事。《三国志·魏书·卢毓传》:“文帝为五官将,召毓署门下贼曹……太祖曰:‘毓执之是
官名。见“徽猷阁”。
官名。西夏军职,在副统之下,步马将佐之上。
官名。参见“仪制清吏司郎中”。
武散官名。金始置,秩正九品上。元沿置,升秩为正八品。
宋代俸禄制度。其制是月给俸钱,春秋给衣料,另有禄粟。不过其时货币流通已广,布粟一般均折钱付给,故俸禄实际上均以钱支给。仁宗嘉祐中俸禄添给,有傔人餐钱之制。元丰中改革官制,除俸钱外,将各种供给的钱数悉并
医官阶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榷易使置,后定为正七品。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正五品中。元朝沿置,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正四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
官名。东晋置。掌指挥全国军队,地位极高。不常置,非平常人臣之职,东晋仅王导、刘裕曾任此职。《晋书·王导传》:“俄而贼退,(王导)解大司马,复转中外大都督,进位太傅,又拜丞相,依汉制罢司徒官以并之。”十
① 官名。宋朝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登仕郎设,为从八品寄禄官。②散阶称号。明朝置,为文职正八品之升授,属四十二散阶之第三十五阶。清朝沿之,为文职正八品之封赠,属十八阶之第十五阶。又,清初武职中属
见“十壮将军”。官名。南朝梁代有此将军,为十二班。见《隋书·百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