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明政术可以理人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十年(公元794年)诏举,张平权等二人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诏举,崔郢及第。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贞元十年(公元794年)诏举,张平权等二人及第;长庆元年(公元821年)诏举,崔郢及第。
官名。西魏置。《周书·陈忻传》:“魏孝武西迁之后,忻乃于辟恶山招集勇敢少年数十人,寇掠东魏,仍密遣使归附。大统元年 (535),授持节、伏波将军、羽林监、立义大都督,赐爵霸城县男。”
清代文选清吏司的内部机构,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设,掌缮写具奏折件,承办各项引见、签折、排单。设经承以办理事务。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977),分为东、西八作副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 (196—220) 末孙权置。领兵。胡综自解烦右部督加此。见《三国志·胡综传》。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宿卫或征伐。《三国志·吴书·胡综传》:“权使综与贺齐轻行掩袭,生虏得(晋)宗
旧时对地方官府中幕友的俗称。其中负责钱粮者称钱谷师爷,负责诉讼者称刑名师爷,负责文书者称书启师爷。地方官的幕友。如清朝州县官的属员有刑名师爷、钱粮师爷等。见《清稗类钞·绍兴师爷》。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总务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总务事宜。
官名。清末学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三品。佐尚书、侍郎管理全部事宜,并分别各司事务,稽核五品以下各职员功过。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伪台乘驿贱人为拂竹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京朝官充任,为太府寺次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设少卿一人主其事。官名。见“判太府寺事”。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守卫京师内外城门额设之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