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辟雍

辟雍

学校名。商、周为天子所设大学。东汉以后,历代设为皇家祭祀之所。唯北宋末年设为太学的预备学校,徽宗崇宁元年(1102)于汴京城南置,亦称太学之外学。收纳各路贡士三千人,原太学外舍生也转入此学。每年进行考核,合格者升入太学。设四讲堂,分一百斋,每斋三十人。由国子监祭酒总管,另置司业、丞各一人,博士十人,学正、学录各五人。三年,置辟雍大司成一人,四年改为太学大司成。宣和三年(1121)罢,其学生归入太学为外舍人


官学名。(1) 西周时周王直属的大学。设立在王城的南郊,四周有水环绕;中间高地建有厅堂式的草屋,叫做明堂;附近有广大的园林。园林中有鸟兽聚居,水池中有鱼鸟集居。学生都是西周王室的子弟和贵族子弟。一般是十五岁入学,修业九年,到二十四岁时毕业。教育内容是“礼、乐、射、御、书、数”,合称“六艺”。六艺之中,又以礼、乐、射、御为主。这是因为西周的统治者所要求的统治人才必须具备统治奴隶的才能和作战的本领。西周统治者要用礼、乐来巩固内部组织和统治民众,也要用武力来镇压民众的反抗。所以课程中首要的是礼、乐,其次是射、御。因为当时使用的主要武器是箭与兵车,所以就需要训练使用战车和弓箭的甲士,这种甲士又只能由贵族充任。所以贵族子弟在大学里必须学习射箭和御车。书、数则是由于社会生产、文化的发展而增加的教育内容。西周当时是政教未分,官师合一,辟雍由负责祭祀、典礼之事的礼官——乐正负责。有师氏、保氏、乐师等担任教师之职,师氏本来是高级军官,由于射是辟雍的主要教学内容,属于军事训练性质,就得由师氏来兼任,西周后期乐官也开始称为师,正因为西周教育处在官师合一的阶段,学校不是专设的教育机构,所以辟雍同时也是贵族成员集体行礼、集会、聚餐、练武、奏乐之处,实际上就是当时贵族公共活动场所。不过在辟雍中举行的政事活动常和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例如周王常率领贵族在辟雍举行各各典礼,如乡饮酒礼和射礼。乡饮酒礼在于尊重老年人,乡射礼在于奖励有武功的人和练武,用以加强贵族的团结,并起到教育贵族子弟的作用。辟雍还举行献俘的庆功典礼,其目的是用这种方法来教育和激发贵族子弟习射、习御的积极性。西周后期辟雍逐渐分为东西南北中五院:环水之处为中院,称为辟雍,举行典礼与集会都在这里;水南为南院,称为成均,为习乐之处;水北为北院,称为上庠,为习书、算之处;水东为东院,称为东序,为习射之处;水西为西院,称为瞽宗,为演礼之所。五院以辟雍居中为最尊,成均在南亦尊,故统五院可名为辟雍,亦可名为成均。(2) 宋崇宁元年(公元1102年)于汴京城南郊建立辟雍,外圆内方,有屋一千一百七十二楹,为太学的外学,诸路贡士先入外学,员额三千人,原属太学的外舍生也转到外学学习。其性质犹如近代大学的预科。每年进行考试,合格者升入太学。外学有四个讲堂,学生分成一百斋,每斋三十人。置辟雍司业、丞各一人,博士十人,学正、学录各五人,总领于国子监祭酒。三年(公元1104年)置辟雍大司成一人,次年改为太学大司成。宣和三年(公元1121年)罢辟雍,学生归入太学为外舍生。

猜你喜欢

  • 正参领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中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中等第一级,任统制官、正参谋官等,秩视参将,阶正三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

  • 房师

    明清乡试、会试中举人、贡士对荐举本人试卷的同考官之尊称。同考官各居一房,试卷首经其审阅,选中者送主考或总裁裁定后方能取中,因有此称。明清科举之制,乡试分若干房,每房有一名同考官,试卷必须经过某房的同考

  • 南京光禄寺

    官署名。明永乐十八年(1420)定都北京,将光禄寺官属移往北京,原在南京的光禄寺官署仍存,加“南京”字,称南京光禄寺。设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品

  • 北征统军

    官名。北魏置。《魏书·房法寿传》:“(房敬宝为)奉朝请、征北中兵参军、北征统军、宁远将军。”

  • 南京丰衍东西库

    官署名。金朝置。掌谷物财赋储积支纳等事。隶运司。宣宗贞祐二年(1214)同隋朝。设使、副使、判、监、支纳诸官,秩正八品、从八品、正九品。官库名。金置,属转运司,掌储藏及出纳之事。设官有使,正八品;副使

  • 光台钱

    唐五代凡带宪衔兼官者给御史台的损纳之资。凡诸道节度、观察、防御、经略等使,刺史、县令,诸道幕府参佐及诸司带宪衔者皆需纳钱于御史台,礼钱纳毕,方付告身;兼御史大夫纳三十千、兼中丞纳二十千、兼侍御史纳八千

  • 文华殿学士

    官名。明朝建文 (1399—1402) 中,改原文华殿大学士而置,一人。品级职掌均未变。

  • 候补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办法之一。凡未补授实缺之官员,在吏部候选。经吏部呈请分发名单,每月掣签一次,分发某部或某省听候委用。出钱请免抽签,指定某处候补者,称指省或指分。清制,设有补授实缺的官员,

  • 修订法律馆庶务处总办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一人,奏补。掌庶务处一切事宜。

  • 门下议史

    郡门下吏名。汉置于郡国,《隶释》六《北海相景君碑阴》有门下议史,似属议曹之类的散吏。参见“郡议曹掾、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