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达赖喇嘛

达赖喇嘛

佛号。藏传佛教格鲁派两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达赖”,蒙语,意为“大海”,“达赖喇嘛”意为“德智广深如海无所不纳之上师”。明朝万历六年(1578),蒙古俺答汗始以此名尊奉锁南嘉错,称三世,并追奉其一世、二世。清朝顺治十年(1653)册封达赖五世阿旺罗桑加错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成为藏传佛教各派的最高首领。终清之世,达赖转世皆要朝廷册封。驻拉萨。所辖僧官有国师、禅师、札萨克大喇嘛、札萨克喇嘛、大喇嘛、副喇嘛、堪布等。亦掌全藏之政令,并受成于驻藏大臣。所属有辅国公、一等台吉、噶伦、仔琫商卓特巴、叶尔仓巴、朗仔辖、协尔帮、硕第巴、六品达琫、大中译等官员。又定制,大小番目及前后藏所管喇嘛缺出不准以在世达赖、班禅族属挑补,俟转世方可酌用。


前藏政教领袖。西藏地处西陲,其地方行政组织既不同于内地各省,亦有异于蒙古的盟旗制度。因宗教关系,政教二权,随时势的变迁,间有分合。西藏原分前藏、后藏与阿里三部,达赖喇嘛居于拉萨,为前藏政教领袖,班禅喇嘛居于日喀则,为后藏的政教领袖,阿里统于后藏并治于班禅。一世达赖,以法王而兼藏王,即以一身总揽政教两大权,二世达赖亦因教主而取得国王的资格,兼管政教。固始汗之世,其势力强大,将政权攘归己手,当时达赖仅掌教权。固始汗死,政权复归达赖。清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因颇罗鼐平阿尔布巴等的叛乱有功,被封为郡王,总理藏政,达赖仅管宗教。乾隆十一年(公元1746年)达赖之下设四“噶布伦”管政治,受驻藏大臣的监督,以呼图克图掌理宗教。至此,政教两权,重归于达赖一人。乾隆五十九年(公元1794年)为适应事实上的需要,扩大驻藏大臣的权限,兼管政治、军事、财政,其四噶布伦与其他唐古特官的任命,均由驻藏大臣与达赖会办。至此,西藏政教大权复行划分。辛亥革命以后驻藏大臣被逐,北洋政府派遣的驻藏大员,实际上未能掌权,于是政教两权,统归达赖一人掌握,至国民党政府时期都是如此。

猜你喜欢

  • 督宪

    清朝总督尊称。

  • 行用交钞库

    见“行用库”。

  • 警士

    警察职名。执行警察事务的人员,在清末与北洋政府时期称为巡警,国民党政府时期改称警士。在警管区内,由警长一人带领,从事本段巡逻、守望、值班等各种勤务。与巡官和警长合称“巡官、长、警”。参见“巡官”。

  • 左牝署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掌驼马。设令、丞。领左牝局。

  • 通政寺丞

    官名。明朝建文(1399—1402)中,改通政司为通政寺,改原通政参议为通政少卿、通政寺丞。成祖即位,复旧制,复称通政使司左、右参议。

  • 翰林院庶吉士

    庶吉士介于官与非官之间,等于候补翰林官。每届从新进士中挑选文章、书法都好的进翰林院学习,以侍读、侍讲为教习(教师),以督其课业。三年期满再经考试(散馆考试),入选者,按等第分别授职。原二甲进士授翰林院

  • 官正

    官吏首长。《国语·楚语上》: “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而以伯子男为师旅。”韦昭注:“正,长也。”官吏之长。《国语·楚语上》:“天子之贵也,唯其以公侯为官正也。”注:“正,长也。”

  • 修订法律馆总纂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 考功侍郎

    官名。隋朝尚书省吏部考功曹 (司) 长官,置一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 (583) 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名考功郎。官名,三国魏置,为考功曹长官,掌考核官吏,选举秀才孝廉贡士等。

  • 军学处处长

    官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处之长官。宣统三年(1911)设。掌军学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