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官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
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资治通鉴》唐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注:“唐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拟职制度。唐朝六品以下文武职事官的任用,先由吏部、兵部提名,经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而审定; 若拟职不当,则按被提名人的优劣重新授职,谓之过官。
唐朝制度,门下省审定吏部、兵部注拟六品以下官称过官。《资治通鉴》唐开元二年:“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注:“唐制,凡文武职事官六品以下,吏、兵部进拟必过门下省,量其阶资,校其才用,以审定之;若拟职不当,随其优屈退而量焉,谓之过官。”
官名。宋朝都督、制置使、总领、留守、安抚使、转运使、三衙长官等属官。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官名。宋代都督府、制置使司、总领所、留守司、安抚使司、转运使司、三衙长官等所属,以备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
诏狱名。西汉宗正所属有内官署,武帝时附设监狱,以内官长及丞主管之。《汉书·东方朔传》记“昭平君日骄,醉杀主傅,狱系内官。”沈家本《狱考》按:“昭平君乃隆虑公主子,故系内官。”东汉废。
即“太子常从虎贲督”。武官名。属左右卫官,统常从虎贲以供宿卫。
官名。即“太子右卫率”。
试任。为汉朝官吏任用制度之一,一般以一年为期,称职者可实授其职。《汉书·朱云传》:“可使以六百石秩试守御史大夫,以尽其能。”官吏在未正式任命前,令其试任比其职位高的官职,看其是否胜任,称试守。《后汉书
①众官之长。《尚书·盘庚下》: “邦伯、师长、百执事之人。”孔颖达疏: “师,训为众。师长,众官之长,故为三公六卿也。”② 指大夫。《国语·楚语上》: “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韦昭注: “
官名。西晋武帝咸宁 (275—280) 中立国子学,置一员为长官,掌教授生徒儒学,主管国子学,参议礼制,隶太常。南朝宋国子学虽省置不常,而祭酒则常置。南齐高帝建元四年 (482) 置国学,置一员,位比
指太子或太子之位。《旧唐书·高宗纪下》:“大帝往在藩储,见称长者,暨升旒扆,顿异明爽。”
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十三年(639)置,高宗显庆元年(656)置学生二十人,上元二年(675)改为崇文馆。参见“崇文馆”。官署名。唐太宗贞观十三年置,设学士等官,掌管经籍图书,教授诸生等事,详见“崇文馆
官名。《考工记》:“磬氏为磬。”北周据此置磬工中士,正二命;磬工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玉下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