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班
官场用语。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如知县升知府,县丞升知县之类。
清朝制度,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道员为最高班次,以下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佐杂各为一班,分别称为道班、府班、同通州县班、佐杂班。例如由知府捐升道员,即称为过道班。见《清会典事例吏部除授》。
官场用语。清朝对官员因保举或捐纳而升官阶之称呼。如知县升知府,县丞升知县之类。
清朝制度,外官因保举或捐纳迁升官阶称过班。道员为最高班次,以下知府、同知、通判、知州、知县、佐杂各为一班,分别称为道班、府班、同通州县班、佐杂班。例如由知府捐升道员,即称为过道班。见《清会典事例吏部除授》。
官名。宋初置,见“礼部”。
1、天子的代称。《汉书·郊祀志上》:“上遂东巡海上……群臣有言见一老父牵狗,言吾欲见钜公,已忽不见。”注:“郑氏曰:天子也。张晏曰:天子为天下父,故曰钜公也。师古曰:钜,大也。”钜通巨,故言大。2、指
武官名,五代时后唐置,《资治通鉴·后唐纪二》记后唐庄宗时“勋臣畏伶官之谗,皆不自安。蕃汉内外马步副总管李嗣源求解兵柄,帝不许。”
西夏职官封号。授与上品官,与大国王同级,称为文武法竟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柱天。
公府僚属名。东晋南朝置。《通典·职官三》: 丞相、相国府“又有参军督护、东曹督护,二督护江左置”。南朝梁诸公府置,位流外五班、四班不等。
官名。元置,为通政院的副长官,见“通政院”。
官名。明清六科之谏官。明洪武六年(1373)置六科,共设十二人,秩正七品。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定设四十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升秩从七品。永乐(1403—1424
官名。金宣徽院所属有金银库,以都监为主官,下设本把八人。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三国志·刘繇传》:“(孙)权为骠骑将军,辟(刘基)东曹掾,拜辅义校尉、建忠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权置,掌帅军征伐,位次将军。《三国志·吴书·刘基传》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