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位祗应司
近位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近位祗应机构。辽置,见“著帐郎君院”。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立皇太子,置同主管左、右春坊事二人,以武臣兼任。神宗升储又置。南宋因之。官名。宋置,见“右春坊”。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职掌不详。见《晋书·秃发傉檀载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掌炭置,掌炭的烧制、征收,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掌炭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九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又作“会计司”,详“会计司”。
官名合称。周朝指司徒、司马、司空。《礼记·王制》: “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孔颖达疏: “三卿者,依周制而言,谓立司徒兼冢宰之事,立司马兼宗伯之事,立司空兼
应征出仕。《尚书·虞书·舜典》: “舜三十征庸”。孔安国传:“言其始见试用。”
即省会所在之府。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经济事项。下设干事。
①初为临时差遣之职,置于军中,监督出征将帅。 《史记·司马穰苴列传》:“愿得君之宠臣, 国之所尊,以监军,乃可。”汉朝亦或置。《后汉书·袁绍传》: “绍遂以(孟)岱为监军,代配守邺。”时又有监军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