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奉旨以某官用者之特旨班次。乾隆四年 (1739) 定,凡特用指明分至何部者,先在该部额外上行走,遇缺题补实授,未指明何部者,掣签分部学习行走,遇缺由部照例铨补。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置。三国魏沿置,定为三品。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三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将军名号时罢。杂号将军名,东汉末曹操置,掌征伐或驻守。
即郎官。《后汉书·明帝纪》:“馆陶公主(光武帝女)为子求郎,不许,而赐钱千万。谓群臣曰:郎官上应列宿,出宰百里,有非其人,则民受其殃,是以难之。”故称郎官为星郎。
官署名。清末设置,为地方审判厅的分司机构。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法部奏定各直省省城、商埠审判厅、检察厅的厅数及设官员额,全国共设地方审判分厅五厅。各厅设推事六人,秩从五品,以其中一人为监督推事,相
官名。东宫侍从武官。北齐置,属太子左、右卫坊,员三十人,七品。东宫武官名。北齐置,见“左右卫坊率”。
官署名。辽朝置,属北面官。北、南护卫府各设左护卫司,以太保统领。下设左护卫等职。
魏晋南北朝中书省别称凤凰池的简称。唐以后又作为宰相的别称。参见“凤凰池”。唐以前指中书省,唐以后指宰相职位。《南齐书·刘瓛传》,“上欲用瓛为中书郎,使吏部尚书何戢喻旨。戢谓瓛曰:‘上意欲以凤池相处,恨
参见“监御曹令”。
官名。清朝护军营分掌门禁之长官。额定一人,以前锋统领、护军统领十人轮流值班。掌率值班官兵以守卫紫禁城内外之门。下属有印务章京一人,上三旗司钥章京一人,下五旗司钥章京一人。
官名。北宋前期置,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主管吏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吏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