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隋置,分左右,掌领外军宿卫。见《隋书·百官下·左右武卫府》。
即升级,为官吏升赏方式之一。汉代对于有治绩的官员,有时并不立即升迁, 而是以增秩的方式使之仍留原任,如《汉书·宣帝纪》记“颍川太守(秩二千石)黄霸以治行尤异,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职位低下的僚属。《后汉书·班固传》:“如得及明时,秉事下僚,进有羽翮奋翔之用,退有杞梁一介之死。”注:“《说苑》曰:赵简子游于西河而叹曰:‘安得贤士而与处焉?’舟人吉桑对曰:‘鸿鹄高飞,所恃者六翮也…
官署名。明朝永乐(1403—1424)年间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其置废、设官同“典察左署”,见该条。
宋朝贡举考试名。简称“类试”。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因战乱举人难赴省试,遂命各路提刑司选官于转运司所在州府举行类省试,每十四人取一。绍兴五年(1135),恢复省试,唯四川仍行类试。七年,由宣抚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神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随从征伐。多授予宗室。《三国志·孙峻传》: “孙权末,(峻)徙武卫都尉,为侍中。”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宿卫,位低于校尉。《三国志·吴书·孙峻传》:“孙权末,徙武卫都尉,为
官署名,东汉置,掌捕盗贼。清朝梁章钜《称谓录·兵部·中都曹》:“《叩钵斋官职考》:东汉尚书五曹外增设一官,名中都曹,主盗贼,或云督捕侍郎之职。”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十四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炮”。
官名。三国吴置,主监察群臣,弹劾非法。员一人,直属于皇帝,权势甚重。下设弹曲二十人。官名,三国吴置,掌监察群臣,弹劾违法者,直属于皇帝,权势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