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印曹者称为印曹御史,掌刻印。晋及南朝沿置之。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始置,初属北京苑马寺,十八年随该寺并入太仆寺。掌蕃养马匹,以备军需。设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下辖顺义、长春、咸和、驯良四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
官名。南朝置,见“郡军府参军”。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六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自为一署。掌监订礼部仪制
① 官名。(1) 《周礼·秋官》属官,设中士二人,下士十二人。职掌管理使役奴隶刑徒,捕治盗贼,负责王宫及郊野馆舍的治安。西魏末、北周复置,隶秋官府。以司隶下大夫、小司隶上士为正副长官。辖掌罪隶、掌走隶
官名。南朝宋置,为后废帝明恭三太后弘训宫三卿之一,掌太后宫车马,职比太仆。王琨曾任此职。见《南齐书·王琨传》。
官署名。元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置,隶昭功万户都总使司,掌人匠营造之事。主官有卿二人,下设少卿、丞等官。领金玉珠翠。大都织染、大都杂造三提举司及富昌库。
见“招讨司”。官署名。辽置,掌招讨事。其官有知招讨事、有监军。见《辽使·百官志二·北面边防官·西北路招讨使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财政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财政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整理币制及调查化验新旧货币;二、金属货币及生金银出入;三、监督银行及造币厂;
清朝国家银行。光绪三十一年 (1905)设。经理存款放款,买卖荒金荒银,汇兑划拨公私款项等银行业务。总行设北京,各大商埠设分行。置总办一人,副总办一人,由政府派充。理事四人,监事三人,由股东会选任。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