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校
官名,汉置,即部校尉的简称,详“部校尉”条。
官名,汉置,即部校尉的简称,详“部校尉”条。
市的等级之一。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凡隶属于省的市称省辖市,与县平行。至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全国共有省辖市五十八个。
官署名。北宋置,掌造以供内酒坊或出卖收值。设监官二人,以京朝官、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初隶三司,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隶司农寺。
参见“吏部左侍郎”。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匠役营建之事。喀尔噶尔、叶尔羌各设一人,正五品;阿克苏、库车等地设六人,秩七品。
海军同等官。其军阶为少将,总掌海军军需事务。
官制用语。宋朝非科举中第,而由军班、进纳、捧香恩例、上书献策、勤王、守御、捕盗、奉使等途径补授官职者,包括公人、吏人、作匠、技术人(如医人) 出身者,皆属杂流。其迁官至武功大夫止,破格迁横行者,恩数、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府中大夫属官,掌左府库中所藏器物,下设左府中士以佐其职。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年俸五十石粮谷的官员。战国秦国置。《韩非子·定法》: “商君之法曰: 斩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
见“十飙将军”。
官名。麴氏高昌国兵部次官,协助兵部长史处理本部事务。如被派遣到诸城相监检校,则称“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