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尉司
官署名。①亦简称都尉。金朝置。直属枢密院。设于哀宗正大(1224—1231)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一说十三个)。每司军兵不下万人,由各路精选。 兵士强壮趫捷, 步卒负担器甲粮糗重至六七斗,一日夜行二百里。② 明初改拱卫指挥使司而置。为正三品衙门。掌领校尉之事。洪武三年(1730)改为亲军都尉府。
官署名。①亦简称都尉。金朝置。直属枢密院。设于哀宗正大(1224—1231)间。原为总领司,后更名。长官为都尉,秩正四品,以曾秉帅权者充任,不受地方帅府行院统辖。天兴元年(1232)设都尉司多达十四个(一说十三个)。每司军兵不下万人,由各路精选。 兵士强壮趫捷, 步卒负担器甲粮糗重至六七斗,一日夜行二百里。② 明初改拱卫指挥使司而置。为正三品衙门。掌领校尉之事。洪武三年(1730)改为亲军都尉府。
即“吏部都令史”。
官名。简称徕远司郎中。清朝理藩院徕远清吏司之主官。掌司事。初设满洲一人,后改设蒙古一人。
官名。周朝置。射人之长官。主管公卿大夫朝觐宴享时的大射礼仪。《仪礼·燕礼》: “若射,则大射正为司射,如乡射之礼。”郑玄注:“大射正射人之长者也。”
官名。金诸总管府(谓府尹兼领者)置总管判官一人,秩从六品,掌总领总管府众务,分判兵案之事;府判一人,从六品,掌总领众务,分判吏、户、礼案并专掌通检推排簿籍。元诸路总管府,上、下路各置判官一人,掌总领府
官名。北周初置御伯中大夫二人,武帝保定四年(公元564年)改称纳言中大夫。掌皇帝出入侍从,即侍中之任。北周任纳言中大夫者,见《北史·唐永传》:子瑾,“入为吏部中大夫,历御正、纳言、内史中大夫,曾未十旬
官名,西汉置,为虎贲校尉之副,佐校尉,掌文书。俸六百石。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参看“虎贲校尉”条。
官名。元置,为中政院的佐官。见“中政院”。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酒的专卖事务。
见“印务章京”。
见“八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