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都水丞

都水丞

官名。秦、汉为都水长副贰,西汉太常、治粟内史、水衡都尉、主爵都尉等署皆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员二人,正八品上。文帝仁寿元年(601)改台为监,历代沿置,故亦称“都水监丞”。炀帝大业五年(609) 以后增置少监(少令)为都水监次官,丞降为佐贰官,品秩升为从七品。唐朝不置少监,复以丞为都水监(台、署)次官,兼判诸署诸津事,员二人,从七品上。北宋初不置都水监,仁宗嘉祐三年(1058)复置,设丞二员,以京朝官充任,协助判监事、同判监事处理监务,并轮流出外治河。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复为都水监次官,参领监务。又设南、北外都水丞各一员,各领专司,分掌地方治河事,后省置无常,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本监不设丞,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南、北外都水丞,分别于应天府、东京置官司,十年并入工部。辽朝为南面朝官。金朝为佐贰官,位次少监,员二人,正七品,其中一员属卫州之都水外监。元朝员二人,正六品。其行都水监亦置。参见“都水长”、“都水台”、“都水监”。


官名,秦汉皆置,为都水长之副,太常、大司农、少府、水衡都尉、治粟内史等皆置。掌平水收渔税。后世也有沿置,隋初为都水台次官,正八品上。唐也为都水台(监)次官,兼判诸置津事。后世多沿置。详“都水长”条。

猜你喜欢

  • 大宗

    ①周朝宗法制度嫡长子为大宗,余子为小宗。《陈述簋铭》:“陈氏裔子孙逆,作为皇祖大宗。”② 官名。同“太宗”。一说殷时已设,即《周礼·春官》的宗伯。西周春秋沿置。掌宗庙祭祀礼仪的长官。《礼记·曲礼下》:

  • 直省局局长

    官名,金朝置,从八品,掌都堂之礼及官员参谢之仪。见《金史·百官一》。

  • 营明堂大将

    官名。北魏置,掌明堂的修建事务。元义以领军、尚书令领之。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七五《元��墓志》。

  • 太子辅义都尉

    官名。三国吴置,钟离牧于吴赤乌五年(242)曾任此职。官名,三国吴置,为太子的护卫官。钟离牧在吴大帝孙权赤乌五年任此官。

  • 武环率上士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兵部中大夫武环率下大夫佐官,正三命。官名。见“武环率下大夫。”

  • 驻藏大臣

    官名。清朝特设管理前藏、后藏及喇嘛事务之官员。又称西藏办事大臣。雍正四年(1726)设二人,驻札前、后藏,三年一更代。乾隆五十七年(1792)定,其办理藏务与达赖、班禅平等,诸凡官族、军务、财赋、刑罚

  • 抚谕官

    见“抚谕使”。官名,或称抚谕使,掌管安抚慰问事。参看“抚谕使”条。

  • 功曹参军事

    官名。功曹之长。南朝宋将军兼刺史者置一员,为僚属,位记室下、户曹上,掌纠驳献替。北魏二大、三公、皇子、将军、蕃王诸府置,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为六品上至八品上。北齐三师、二大、三公、护军府、诸

  • 钦象大夫

    司天散官名。金、元皆置。金为二十五阶之第一阶,秩从四品上。元十四阶之第一阶,秩从三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司天翰林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四品上,称钦象大夫。见《金史·百官一》。

  • 有出身人

    唐宋官员出身之一。指科举出身、门荫出身、流外出身等有资格补为流内官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