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的等级。周朝的命数,汉朝的禄秩,都是用来表示官级高下的。魏立九品官人之法,又分官等为九品,这是品级的开始,此后历代相沿。明清沿袭并加以简化,分为九品十八级,最高为一品,最低为九品;每品又分正从两级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服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改正七品,为司饰之佐。协掌中栉、膏沐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宫中女官名。见“司饰”。
即“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清朝内务府广储司所辖负责苏州织造官员,由司员内奏简。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尚乘局始置,唐朝殿中省尚乘局置员,正九品下,掌六闲藁秸出纳。
官名。明朝置,又作司理。见“司理”。官名,即“司理”,古代“理”“李”通用。见“司理”条。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
官名,为郎中令之副,佐令行职事。参看“郎中令”条。
官名。三国魏、西晋皆置,七品。隶尚书台诸曹。官名,三国魏置,为尚书诸曹属吏,七品,掌庶务。参看“典事”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