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部都令史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至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510) 诏令选用有才干的士人。位仅二班,职权颇重。陈沿置。北魏、北齐复置八都令史。
官名。两晋以来尚书省置都令史八人,协助尚书左、右丞管理都省事务,监督诸曹尚书,参与政要。权任虽重,用人常轻。至南朝梁始重其选,置殿中、吏部、金部、左民、中兵五都令史,武帝天监九年(510) 诏令选用有才干的士人。位仅二班,职权颇重。陈沿置。北魏、北齐复置八都令史。
官名。宋朝州一级行政长官,以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
官名。清末置,为军咨处的长官,军咨处改府以后,为军咨府总务厅的主官。参见“军咨处”及“军咨府”。
官名。见“御正上大夫、中大夫”。
科举考试中试卷名目之一。明清时应试者的原卷(墨卷)须由誊录入用朱笔誊写后送交给考官评阅,称为朱卷,以防考官认识应试者的笔迹之弊。
官署名。元朝始置,为交钞提举司下属机构。分置于大名、济宁等处。掌印钞事。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七月罢。明洪武七年(1374)亦置,隶宝钞提举司。掌印造宝钞。设大使、副使各一人,十三年罢。十九年复置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设,一人,正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八品。依例升迁左至灵,缺出由左至义升补。
官署名。北宋开封府及陪都河南府、应天府、大名府皆置,分左、右两院,设左、右军巡使,左、右军巡判官为正副长官,掌治安及刑狱审讯。官署名。宋置,掌京城斗争及推鞫之事等;见《宋史·职官六·开封府》。
官制用语。宋朝官员该堂除差遣者,自愿回吏部注授本等合入窠阙,可提升名次以资奖励,称为升压。宋代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符合堂除规定的官员,自愿回吏部拟注差遣者,许其提升名次,居于同等选人名次之上,称为升
官吏病假超过一定期限而被免职。汉朝高级官员病假一般为三个月,如蒙皇帝恩准可继续带职休养。贵戚重臣病免者,皇帝又赐食俸禄养老。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