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铜印墨绶

铜印墨绶

官制用语。即以铜铸成印章,在印柄系黑色的绶带,是标志一定官阶的服制,亦称铜印黑绶,规格在金印(章)紫绶、银印(章)青绶之下。汉朝规定吏秩在比六百石以上至千石者,多应用铜印黑绶。魏晋南北朝时,一些官职的地位、职掌已发生很大变化,但所用印绶规格,仍依汉朝旧制。如尚书令、仆射主管国家日常政务,实际地位远在九卿(银章青绶)之上,州刺史作为地方行政长官,亦高于郡太守(银章青绶)但尚书令、仆射及刺史的印绶仍沿用此规格。


官制用语,指六百石至千石官吏所用的印绶。汉制,太师、太傅、太保、前后左右将军、丞相、相国、太尉,皆金印紫绶。秩比二千石以上,皆银印青绶,如五官中郎将、左中郎将、右中郎将、奉车都尉、驸马都尉等。秩比六百石至千石者,皆铜印墨绶,如县令、谏大夫、车将、户将、骑将等。秩比二百石以上皆铜印黄绶,如县长、县丞、县尉等。铜印,用铜铸刻的印;墨绶,黑色的印带。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其后,魏晋沿其制,但官职所掌,变化很大。渐变通成例,许应选者自行呈请,分发外省试用。试用有年,得由外省大吏量其资绩,报请授官。

猜你喜欢

  • 五诸侯

    指常山王张耳、河南王申阳、韩王郑昌、魏王豹、殷王司马卬。《汉书·高帝纪》二年四月:“汉王以故得劫五诸侯兵,东伐楚。”注:“五诸侯者,谓常山、河南、韩、魏、殷也。此年十月,常山王张耳降,河南王申阳降,韩

  • 官

    官名,汉置,属少府,掌择米。《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官……十六官令丞。”注:“师古曰:太官主膳食、汤官主饼饵,官主择米。”《后汉书·孝殇帝纪》:“其減太

  • 大理院刑科第一庭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刑科主管,掌审判特别交办及国事犯罪案件,并详核京内外重大死刑案件。庭长由刑科推丞充任。

  • 王府咨议参军

    官名。晋代公府均置咨议参军,取咨询谋议军事而名,位在诸参军上。梁始于皇弟皇子府置咨议参军,陈沿置。北齐与隋诸王府亦置咨议参军。唐亲王府咨议参军秩正五品上。宋亲王府亦置,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楚王

  • 督理军务善后事宜

    省的军政长官。北洋政府设置,见“省将军”。

  • 太医校尉

    宫廷医官名。晋朝置,银印青绶,地位高于太医令。别有 “殿中太医校尉”。见《宋书·礼志五》。

  • 针助教

    医学学官名。见“针博士”。

  •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燕、豫二王府、国宗以及侯、丞相、检点、指挥、将军、总制、监军、军帅、师帅的属官,分别称为燕伺、豫伺、国伺、侯伺、相伺、检伺、指伺、将伺、总伺、监伺、军伺、师伺,主侍服食起居,相当

  • 烛刺赤

    蒙古语,意为“掌灯烛者”。元朝大都、上都留守司属下仪鸾局,均设烛剌赤提领所,掌殿庭灯烛张设。

  • 绫锦院

    官署名。北宋太祖乾德四年(966),以灭后蜀所得锦工数百人置内绫院,命常参官监领。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改为东、西绫锦院,掌织红锦绣,以供皇帝服饰之用。隶少府监,设东、西绫锦院使、副使为正、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