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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字圆符

即银字圆牌。参见“牌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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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左司卫上大夫

    参见“司卫上大夫”。

  • 违年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赴任皆有规定期限,逾期不到即为过犯,称违年。违年事需载入本人印纸。

  • 承政司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由承政厅改设。详见“陆军部承政司”。

  • 右至义

    官名。明清道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道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初设,一人,从八品。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左至义,缺出由候补道官升补。

  • 洛苑副使

    官名。北宋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 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略郎。

  • 右武威大将军

    官名。即右骁卫大将军,唐武则天光宅元年 (684)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名右骁卫大将军。

  • 左右宗人

    官名。明清置,属宗人府,见该条。

  • 护军统领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长官。入关前名“巴牙喇纛额真”。天聪八年 (1634) 改为“纛章京”。顺治十七年 (1660) 定汉名为护军统领。每旗各一人,共八人。乾隆三十四年 (1769) 定为正二品。掌

  • 僧录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详“僧录司”。僧官,唐置,掌管僧众。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明会典·僧录司》。

  • 提举茶盐司

    见“提举茶盐官”。官署名。宋置,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国用;视其岁额丰损以诏赏罚。凡给之不如期,卖之不如式,与州县不加恤者,皆劾以闻。其官称提举,本以给卖钞引,通商阜财,时至所部州县巡察,禁止私贩,按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