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晋代内重外轻,士大夫多不愿出任地方官而乐意于任中央官,于是有先经外官著绩然后入为内官的限制。
官名。宋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置,掌修国史兼管国史院院务。见“国史院”。
官名。辽朝北面官,宿卫司官员,在总知宿卫事下。官名。辽代宿卫司长官之一,位在总宿卫事、总知宿卫事之下,掌宿卫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宿卫司》。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几筵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一,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左屯卫大将军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 (786) 置上将军以前为左威卫长官,与右威卫大将军同掌宫禁宿卫,督其属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
官名或官署名统称。汉朝、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侍御史及尚书左、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后汉书·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宋朝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有监察
官名。 隋炀帝始置, 为宫廷女官。 二十四典之一,属尚食局。员二人,从七品。唐朝改正七品。为司之佐。协掌廪饩薪炭之事。宋沿置, 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1403—1424)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官名。北宋前期置,员一人,以无职事朝官充任,无职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水部司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女官名,战国时秦置,掌帝王冠冕,秦为宫中六尚之一。汉沿置,为五尚之一。后世并其职于“尚衣”。参看“五尚”条。官名。秦始置,属少府,汉初沿置,旋废,见《汉仪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