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寺卿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主官,见“长宁寺”。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主官,见“长宁寺”。
应征出仕。《尚书·虞书·舜典》: “舜三十征庸”。孔安国传:“言其始见试用。”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筹议舰队、学堂及各类海军部队的扩充、改良,核定战前之规则,承办海疆戒严、解严等事宜。置科长、科员、录事
官名。元朝上都留守司长官,兼上都路总管、虎贲卫亲军都指挥使,置六员。秩正二品,下设同知二员,正三品; 副留守二员,正四品; 判官二员,正五品。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理事一人或数人;委员,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设二十九人,七年(公元1918年)减为十九人。掌审查内务事项。
1、皇帝车驾次第的一种,后来也代指皇帝。《后汉书·皇后纪》:“侍御史护大驾卤簿。”注:“《汉官仪》曰:天子车驾次第谓之卤簿。有大驾、法驾、小驾。大驾公卿奉引, 大将军参乘,太仆御, 属车八十一乘,备千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四班,拟轻车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轻车将军等号。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副长官。宣统二年 (1910) ,改陆军部侍郎设,军阶副都统,正二品,特简。佐陆军大臣管理陆军行政事宜。官名。清末置,由陆军部侍郎改设。参见“陆军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北王府,员额八十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彩”。
金司天台所属未授职事者。员额五十人。《金史·百官志二》注:“未授职事者,试补管勾。”
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见“军机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