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真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贵人作食人为附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北魏置。《南齐书·魏虏传》:“贵人作食人为附真。”此系南朝人对北魏鲜卑语官名的音译。
官名。北周置,正五命,府属不详。任此职者见《北周六典》所引《大隋上开府城公扈使君铭》:“建德六年(公元577年),除郑州刺史。寻授内雄俊中大夫,刺史如故。”属官有雄峻中士,正二命。雄俊有时作雄峻,当是
官名。北魏置,掌营建明堂等。《魏书》卷六七《崔励传》: “领军将军元叉为明堂大将,以励为长史。”亦称营明堂大将。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左弋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左弋为佽飞。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左弋令之副,助令掌左弋士弋射。参看“左弋令”条。
官署名。参见“御史府”。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官告院长官,员一人,以知制诰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改置主管官。参见“官告院”。官名。见“官告院”。
①官署名。隋朝置,分大、中、小三等,以监、丞领其事。唐朝隶少府监,掌铸造兵农之器,供给军士、屯田居民,唯兴农冶则专供陇右监牧。置监一人,丞一人; 另有监作、典事等。宋初仅存空名,神宗元丰(1078—1
官名。宋徽宗崇宁三年(1104),开封府置士、户、仪、兵、刑、工六曹,设左司录事、右司录事各一人,分领六曹之事。
即“太子步兵校尉”。
官署名。隋朝太常寺置太庙署,有令一员、丞一员; 炀帝大业三年(607)又置阴室丞,守视阴室。唐朝太常寺置有三皇五帝以前帝王庙、三皇五帝庙、周文王庙、周武王庙、武成王庙,宗正寺置诸太子庙,所在地方置五岳
官名。见“向导处总统大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