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集书省

集书省

官署名。南朝宋改散骑省置,为门下三省之一。有时仍习称“散骑省”。南朝齐、梁、陈沿置。掌侍从左右,谏诤献纳,纠劾百官,主掌图书文翰,集录诏令等文,撰述文章,收纳转呈诸奏闻文书,有异议得随事为驳。因拟诏出令之职移归中书省,职任闲散,用人渐轻,地位远逊东晋之散骑省。设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四员,员外散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四员,员外散骑侍郎无员,给事中无员。以散骑常侍高功者一人为祭酒,与散骑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北魏前期置散骑省,孝文帝时改名集书省、职掌与南朝略同,兼修起居注,地位略高于南朝,然亦多委积冗官。北齐因之,设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六员,谏议大夫七员,散骑侍郞六员,员外散骑常侍二十员,通直散骑侍郎六员,给事中六员,员外散骑侍郎一百二十员,奉朝请二百四十员,又领起居省,设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散骑侍郎,通直散骑侍郎各一员,校书郎二员。隋朝废。


官署名。为皇帝的侍从顾问官署,掌侍从、规谏、评议、驳正等事。南北朝时的南朝梁、陈,北朝的北齐等国设此官署。梁代的集书省,置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各四人。员外散骑常侍无员,散骑侍郎、通直郎各四人。又有员外散骑侍郎、给事中、奉朝请、常侍侍郎。掌侍从左右、献纳得失,有诸奏闻文书。意异者,随事为驳。集录比诏比玺,为诸优文策文,平处诸文章诗颂。常侍高功者一人为祭酒,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禁令,纠诸捕违。见《隋书·百官上·集书省》。陈承梁,皆循其制官。

北齐官制,多循北魏,也置集书省。“掌讽议左右,从容献纳。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各六人、谏议大夫七人、散骑侍郎六人、员外散骑常侍二十人、通直散骑侍郎六人、给事中六人……又领起居省。”见《隋书·百官中·集书省》。

猜你喜欢

  • 三省

    官署合称。即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并存,自三国魏始,尚书已成朝官,为政务机构; 中书也逐渐分局问政,却未转为朝官; 门下亦渐染指政事,仍以宫职尤多,国事运转须经三省而实现。南北朝

  • 北右卫将军

    官名。渤海国十卫之一北右卫次官,置一人。

  • 渡河将军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施用于境外,地位较低。武帝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品拟伏波将军等号。参见“度河将军”。

  • 支马房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属枢密院,掌行内外马政及坊院监牧吏卒、牧马、租课。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内外马政并坊院监牧吏卒、牧马、租课。

  • 宣使

    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五十人,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

  • 司狱总管守长

    官名。清末法部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二人,五、六品不等。原由典狱司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兼充,三十四年改为专差,由本部员外郎、主事中奏补,任期二年。掌领本部南、北两监事务。

  • 宣葬

    官场用语。宋朝六品以下官死,朝廷赐资财助办葬事,差官传宣押赐,称宣葬。

  • 仆人

    官名。又称“圉人”。西周设官有“仆”。春秋诸侯国沿置,称仆人。掌王宫侍卫、奏报及引见宾客等。《左传·襄公三十一年》:“诸侯宾至,甸设庭燎,仆人巡宫。”《襄公三年》:“魏绛至,授仆人书。”《僖公二十四年

  • 议曹

    官署名。亦称谋曹,主参议。汉朝郡县州府置。三国魏公府列曹亦置。晋朝州郡沿置。南朝宋、齐、梁、陈州皆置,以从事史(从事) 主之,郡亦或置,以掾主之。又,南朝宋、梁尚书亦置。官署名,也称谋曹,汉置,掌参议

  • 金吾

    官名,或官署名。汉有执金吾,为护卫官;唐有金吾卫,为禁卫之一;宋元因之,有将军、上将军;明亲军有金吾卫。详见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