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屋>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领事

领事

官名。清末派驻外国的官员。光绪三年(1877)始设。秩五品,奏补。掌领事馆事务,保护华侨。辖二等书记官、二等通译官各一人。


外交官名。派驻外国商埠,保护侨商。外国始于意大利的威尼斯市,外国派驻我国始于清道光年间五口通商后,中国派驻外国的领事始于清光绪元年,一是派驻美国旧金山,一是古巴。民国沿其制。国民政府外交部《驻外使领馆组织条例》规定:领事馆分四级,一总领事,二领事,三副领事,四随习领事;前三者为正式领事,随习领事为领事馆中属员。在总领事、领事、副领事因故未到任或未派定时,由外交部派代理人员执行领事馆任务。

猜你喜欢

  • 山东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山东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东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

  • 札萨喇嘛罗门罕

    唐古特官。清设于后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一人,代理班禅理政,亦称商卓巴尔,例由驻藏大臣会同班禅拣放,为后藏政治中心札什伦布最高的官。民国时期沿置。

  • 支承所

    即“支应所”。即“支应所”,详此条。

  • 左善世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 (1674) 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可兼充僧录司,缺出由右善世升补。

  • 术士

    为君主画策的谋士。《韩非子·人主》: “主有术士,则大臣不得制断。”

  • 甘泉居室丞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甘泉居室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 改为昆台丞,员五人。官名,为甘泉居室狱的副长官,佐令掌拘禁犯人。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 巡警局

    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俗称局子,掌警巡捕盗,维护社会治安等。

  • 小谏

    左右拾遗别称。洪迈《容斋四笔》卷一五《官称别名》: “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拾遗(今正言)为小谏”。

  • 冶大夫

    官名。战国置。掌冶铸的工官之长。《左官鼎铭》: “十一年十一月乙巳朔,左官冶大夫杕命(? ),冶喜(? )铸贞(鼎)。”

  • 国防部第五厅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全军部队、学校的编制和筹建计划,以及训练计划的拟定和督训等业务。设厅长一人,中将级;副厅长一人,少将级。厅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为少将级,副处长为少将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