飙略将军
见“十飙将军”。
见“十飙将军”。
官名。蒙古语,意为“镇守者”,汉译“宣差”。蒙古国时期在被征服地区所设监治官,掌军民政实权。元朝建立后,路、府、州、县及蒙古军以外军队元帅府、万户府、千户所皆设此职,品秩同各官署正官,地位高于正官。朝
官名。北魏置。掌纳奏文案。见《魏书·范绍传》。
① 或称“明律令”,即通晓法律。汉朝选举科目。时诏令察举人才,所设科目有明习法令一项,即为明法之始。明法者多任以与司法、监察有关的职务,如御史、御史中丞。唐、宋取士之科皆有明法。唐试律七条、令三条,全
官名。南朝梁置,省称为“中抚”,亦称中抚军将军。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二十三班,与中军、中卫、中权将军合称四中。专授予在京师任职的官员,地位显要。陈沿置,改为拟二品,比秩中二千
即“录尚书事”。北魏前期尚书省分三十六曹,故名。《魏书·崔逞传》:“任以政事,录三十六曹。
官名。宋朝诸路置转运使,如五品以上官充任,则为都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监察各州官吏。辽朝山西路都转运使司亦设。金朝中都路都转运司所置为正三品,掌本路税赋钱粮、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明朝为都转运盐使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洪熙(1425)中并入嘉蔬署,宣德十年(1435)复置。嘉靖(15
官署名。①元太祖二十一年(1226),以张荣为山东行尚书省,治济南府。太宗四年(1232),改置济南路行军万户。② 太祖二十二年 (1227),以李全为山东淮南楚州行尚书省,治益都府,又称益都行省。太
元朝侍卫军事机构合称。指左卫、右卫、前卫、后卫、中卫五个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又称五卫汉军。
①科目名。专为选拔武官而设置的科目。始见于唐武则天长安二年(702),有长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又有马枪、翘关、负重、身材等选。至明成化十四年(1478)始成定制。悉视文科之例,分三场考试,第一